导航 : 首页 台湾 新竹县

新竹县自考办

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招生层次为高升本,高升专,专升本,成教,函授等
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下属机构

  • 自考知识 学生修完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
    未摄像的考生报考前必须到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点摄像。
    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大学共同签章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并进入教育部网上查询系统,
    考生每期考试只可在同一网站或同一个报名报考点一次性完成报考。
  • 工作职责 负责新竹县各类自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考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
    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
    负责新竹县考试试卷的接送、分发及保管工作,严防试卷泄密和损坏;
  • 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须知 经济类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在没有新规定之前,取得全国大学英语三级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一),取得四级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以免考英语(二)。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心理学、教育学;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
    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证后,继续参加自学考试者,除上述规定外,所报专业的考试课程与原来所学专业的考试课程完全相同的均可免考。完全相同,是指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学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