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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老龄委

承担兴安盟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兴安盟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承办兴安盟委、兴安盟政府及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兴安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协助兴安盟有关部门拟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规、规章,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下属机构

  • 事业发展部 协调督促兴安盟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各成员单位和地方老龄工作机构的贯彻落实。
    研究提出推进兴安盟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的对策建议。
    联合推动兴安盟有关部门开展促进健康老龄化、老年宜居环境、老龄产业方面的政策创制。
    开展兴安盟调查研究、政策创制、综合协调、检查落实工作。
  • 宣传部 负责兴安盟老龄新闻宣传工作。
    组织协调开展兴安盟重大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研究制定加强兴安盟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联合兴安盟有关部门开展老年社会参与、发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政策创制。
  • 权益保护部 开展兴安盟调查研究、政策创制、综合协调、检查落实工作。
    研究提出加强兴安盟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联合推动兴安盟有关部门开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政策创制。
    指导兴安盟地方制定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