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上海 宝山区

宝山区统计局

组织实施宝山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承办宝山区委、宝山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同宝山区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组织建立并管理统计宝山区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系统,建立并管理宏观经济数据库,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下属机构

  • 综合统计处 组织宝山区统计年鉴的编纂工作。
    组织、协调、管理宝山区统计局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宏观经济数据库。
    管理和提供宝山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负责对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决策咨询建议。
  • 政策法规处 依法查处宝山区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组织宝山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指导宝山区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
    起草宝山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 国民经济核算处 开展国际比较项目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宝山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组织宝山区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实施宝山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生产总值及有关领域、有关产业和行业的增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