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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统计局

组织实施怒江州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依法协助怒江州管理区、县级市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与统计国际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和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组织实施怒江州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组织建立并管理统计怒江州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系统,建立并管理宏观经济数据库,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下属机构

  • 综合统计处 组织怒江州统计年鉴的编纂工作。
    组织指导怒江州综合统计基础工作。
    负责对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决策咨询建议。
    指导怒江州统计学会工作。
  • 办公室 承担怒江州统计系统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怒江州统计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管理怒江州统计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统计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
    会同怒江州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省、市级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划拨。
  • 国民经济核算处 开展国际比较项目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怒江州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组织指导怒江州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和业务考核工作。
    组织实施怒江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生产总值及有关领域、有关产业和行业的增加值。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