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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统计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苏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苏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苏州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依法协助苏州管理区、县级市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与统计国际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和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拟订苏州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市及区、县级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苏州统计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管理苏州统计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统计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
    会同苏州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省、市级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划拨。
    承担苏州统计系统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
  • 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实施苏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生产总值及有关领域、有关产业和行业的增加值。
    组织指导苏州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和业务考核工作。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苏州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 政策法规处 起草苏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负责会同苏州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协调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
    指导苏州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
    组织实施国家各类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管理苏州统计局各专业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各处室之间的统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