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河北 廊坊

廊坊统计局

组织实施廊坊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组织建立并管理统计廊坊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系统,建立并管理宏观经济数据库,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组织实施廊坊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依法协助廊坊管理区、县级市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与统计国际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和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下属机构

  • 综合统计处 组织指导廊坊综合统计基础工作。
    组织廊坊统计年鉴的编纂工作。
    组织、协调、管理廊坊统计局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宏观经济数据库。
    管理和提供廊坊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 政策法规处 负责会同廊坊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协调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
    依法查处廊坊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组织廊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指导廊坊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
  • 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指导廊坊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和业务考核工作。
    开展国际比较项目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廊坊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组织廊坊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