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黑龙江 鹤岗

鹤岗经贸委

负责鹤岗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鹤岗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鹤岗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鹤岗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协调开展鹤岗区域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区域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政府驻鹤岗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负责鹤岗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鹤岗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鹤岗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下属机构

  • 电力能源处 组织拟订鹤岗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
    组织协调鹤岗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运输,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市场正常供应。
    承担鹤岗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春节旅客运输的牵头工作。
    组织协调鹤岗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供应和配置方案,依法审核油品和煤炭的经营资格。
  • 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推动循环鹤岗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承担鹤岗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鹤岗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
    组织实施鹤岗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
  • 产业政策处 拟订和修订鹤岗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
    编制实施鹤岗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
    综合拟订鹤岗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
    组织拟订鹤岗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