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纪检委
负责调查处理云南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地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云南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会同云南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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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
受理云南党员、干部对本机关给予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和其他党员、干部对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批准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承担云南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拟定云南有关违纪案件审理工作和复查、复审工作规范化规定。
负责审理云南机关检查处理和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报批和备案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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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监督室
负责具体组织云南的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负责综合分析云南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综合分析云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科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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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云南文件印制、收发和机要文件送阅,管理案件统计表。
负责云南接待、会务和领导日常活动的安排等工作。
负责云南会议接待、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以及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综合、分析云南纪检工作及案件的情况,收集、整理云南行政监察工作和政纪案件的情况,负责以云南监察局名义与市监察局、云南政府及各部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