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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纪检委

负责检查并处理云南委、云南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市地党组织和云南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负责调查处理云南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地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云南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会同云南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下属机构

  • 案件审理室 受理云南党员、干部对本机关给予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和其他党员、干部对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批准的党纪、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承担云南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拟定云南有关违纪案件审理工作和复查、复审工作规范化规定。
    负责审理云南机关检查处理和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报批和备案的案件。
  • 党风廉政监督室 负责具体组织云南的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负责综合分析云南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综合分析云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科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报告。
  • 办公室 负责云南文件印制、收发和机要文件送阅,管理案件统计表。
    负责云南接待、会务和领导日常活动的安排等工作。
    负责云南会议接待、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以及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综合、分析云南纪检工作及案件的情况,收集、整理云南行政监察工作和政纪案件的情况,负责以云南监察局名义与市监察局、云南政府及各部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