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湖北

湖北纪检委

负责调查处理湖北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地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调查研究湖北政府各部门和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主管湖北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北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湖北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下属机构

  • 党风廉政监督室 负责综合分析湖北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综合分析湖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科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提出报告。
    负责具体组织湖北的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 办公室 负责湖北接待、会务和领导日常活动的安排等工作。
    综合、分析湖北纪检工作及案件的情况,收集、整理湖北行政监察工作和政纪案件的情况,负责以湖北监察局名义与市监察局、湖北政府及各部门的联系。
    负责湖北会议接待、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以及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湖北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信息、简报和重要文件的起草、文书材料和案件的立卷、归档及保管。
  • 案件审理室 承担湖北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负责审理湖北机关检查处理和各科级党组织、政府报批和备案的案件。
    拟定湖北有关违纪案件审理工作和复查、复审工作规范化规定。
    审理湖北下级纪检、监察室报送的重大复杂案件和征求意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