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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东区委、东区政府和东区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东区与驻东区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东区部队的关系。
负责承办、协调、督办、落实东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组织协调东区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统筹协调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工作。

下属机构

  • 综合处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东区文明单位、文明风景区等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做好文明镇(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协助中央、省文明办对全国、省级文明单位的管理。
    负责东区各类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联系、表彰准备和本办其他具体事务。
    负责制定东区性各级各类创建规划,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讨及论文评选活动。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东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设计并组织开展东区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负责制定东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城市文明创建处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东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等各类创建活动。
    组织协调东区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市民反映的问题。
    负责制定东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