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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中山市与驻中山市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中山市部队的关系。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山市委、中山市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参与制定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
承办中山市委、中山市政府和中山市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组织协调检查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的计划组织及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评选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

下属机构

  • 农村文明指导处 负责制定中山市文明乡风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总结推广中山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典型,组织开展中山市性的文明乡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指导中山市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
    组织开展中山市传统节日主题活动。
  • 城市文明创建处 负责制定中山市文明城市创建规划和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具体创建项目方案,培训、指导、督促、检查、服务各相关单位的创建工作。
    负责制定中山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
    组织协调中山市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市民反映的问题。
    组织开展中山市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等各类创建活动。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负责制定中山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设计并组织开展中山市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中山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