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浙江 丽水

丽水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制订开展丽水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活动方案,组织、协调、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风景旅游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丽水与驻丽水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丽水部队的关系。
负责组织协调检查丽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的计划组织及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评选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
负责承办、协调、督办、落实丽水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下属机构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丽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设计并组织开展丽水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负责制定丽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城市文明创建处 组织协调丽水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市民反映的问题。
    负责制定丽水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丽水文明城市创建规划和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具体创建项目方案,培训、指导、督促、检查、服务各相关单位的创建工作。
  • 农村文明指导处 指导丽水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
    总结推广丽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典型,组织开展丽水性的文明乡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丽水文明乡风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