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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精神文明办

组织、协调、指导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街道(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海东市的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协调驻区中央、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各街道、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海东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总结、推行、交流海东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荐、表扬先进典型。
组织实施海东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调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实施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人员培训工作。
承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城市文明创建处 负责制定海东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
    组织协调海东市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市民反映的问题。
    组织开展海东市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等各类创建活动。
    负责制定海东市文明城市创建规划和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具体创建项目方案,培训、指导、督促、检查、服务各相关单位的创建工作。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设计并组织开展海东市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海东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负责制定海东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综合处 负责海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做好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组织开展海东市文明单位、文明风景区等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做好文明镇(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协助中央、省文明办对全国、省级文明单位的管理。
    抓好海东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包括信息采编、交流,协助有关处室对创建工作的经验总结,并做好向上级部门的推荐报送。
    完成海东市精神文明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