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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科技局

负责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拟订大兴安岭各类科技园区、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服务载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办大兴安岭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编制大兴安岭本级科技应用技术与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并监督其使用;组织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牵头拟订科技风险投资政策,推动建立风险投资体制。
承办大兴安岭委、大兴安岭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科技投融资与财务处 负责大兴安岭科技资金使用绩效评估。
    负责大兴安岭科技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科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科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 发展计划处 牵头推进大兴安岭产学研创新工作,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
    编制大兴安岭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目录。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承办大兴安岭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编制大兴安岭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指南。提出大兴安岭科技经费配置建议。
  • 政策法规处 负责大兴安岭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工作。
    承担大兴安岭科技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大兴安岭科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指导科技工作。
    承担大兴安岭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