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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监察局(监察室)

主管肇庆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肇庆市纪委、市监察局和肇庆市委、肇庆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肇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领导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肇庆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规章条规和政策规定在肇庆市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纪、政纪规定。检查、调查肇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的内容,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参与制定本市有关行政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肇庆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承办肇庆市纪委、肇庆市监察局和肇庆市委、肇庆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肇庆市纪委、监察局及办公室名义的发布的公文。
    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协调、值班工作。
    负责肇庆市委局机关网络技术保障和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汇总、整理肇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
  • 宣传部 负责肇庆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
    指导肇庆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
    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肇庆市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肇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 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肇庆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履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综合协调应由肇庆市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处理,指导、督办乡镇(街道)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负责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肇庆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综合协调肇庆市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问题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