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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区监察局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屯门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和廉情评估工作。
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区党的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负责拟定屯门区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屯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下属机构

  • 案件审理室 承办市局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本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承办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给予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承担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处理、督办申诉信件;承办应当由市局级党委、纪委批准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和其他需要处理报市纪委备案的案件;
  • 政策法规研究室 起草、修订本市的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或配合制定政府规章;
    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屯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三方民意调查;
    组织协调屯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课题调查研究;
    汇总、整理屯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
  • 宣传部 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和媒体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屯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