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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监察局

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区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
统筹协调、指导开展门头沟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和廉情评估工作。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负责拟定门头沟区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门头沟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下属机构

  • 案件监督管理室 督促办理上级及本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督促门头沟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
    监督检查门头沟区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组织协调、归口管理本委(局)办案点,指导协调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谈话点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
  • 案件审理室 指导门头沟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
    承办市局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本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承办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给予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承担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 政策法规研究室 协调机关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合规审核;
    起草、修订本市的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或配合制定政府规章;
    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门头沟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三方民意调查;
    组织协调门头沟区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课题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