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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察厅

负责调查处理湖北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地、州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悄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调查研究湖北的政府各部门和市、地、州政府(行署)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主管湖北的党内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北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湖北的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下属机构

  • 党风政风监督室 湖北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综合协调湖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
    履行湖北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 宣传部 组织协调湖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开展对湖北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负责湖北委厅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 研究法规室 负责湖北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综合分析湖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起草湖北重要文件文稿等。负责湖北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
    起草、修订湖北纪检监察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