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台湾 新竹县

新竹县盐业局

新竹县盐业总公司担负着新竹县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负责新竹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新竹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发展处 负责新竹县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新竹县盐业统计工作。
    负责新竹县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负责新竹县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 财务价格处 负责新竹县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负责新竹县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新竹县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 运销供应管理处 编制新竹县工业盐平衡计划。
    负责新竹县工业盐运销管理。
    负责新竹县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拟定新竹县食盐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