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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县盐业局

花莲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花莲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花莲县盐业总公司担负着花莲县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花莲县盐业局局(公司)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
    参与研究、拟订贯彻执行国家、省盐业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办法。
    承担局(公司)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物价业务工作。
    承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 规划发展处 编制花莲县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负责花莲县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花莲县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 运销供应管理处 负责拟定花莲县食盐计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花莲县工业盐平衡计划。
    负责花莲县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花莲县食盐运输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