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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环境保护局

负责闸北区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镇乡(街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闸北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闸北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闸北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拟定闸北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承担闸北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负责闸北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闸北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下属机构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 负责闸北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闸北区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完成闸北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 办公室 负责拟定闸北区环境保护局内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材料,审核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稿。负责编发环保政务信息及审核工作。
    组织协调闸北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岗位目标责任的制订和考核,实施政务督查、政务公开。
    承办闸北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闸北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编制节假日值班表并搞好督查。
  • 环境监测站 参与闸北区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制定,并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完成闸北区环境保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确保完成指令性任务的前提下,面向闸北区社会接受委托开展专业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