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重庆 大渡口区

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

负责大渡口区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镇乡(街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大渡口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大渡口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承担落实大渡口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拟定大渡口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大渡口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组织和协调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下属机构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 负责大渡口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大渡口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综合管理。
    负责对大渡口区大渡口区辖区内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初步审查。
    贯彻执行国家和大渡口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大渡口区有关建设项目 “三同时”管理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污染防治总量股 负责确定大渡口区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及公布。
    负责大渡口区排污许可证审核及办理工作。
    负责大渡口区污染源普查及普查更新调查工作。
    完成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对大渡口区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设施及其他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完成大渡口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大渡口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及其他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对大渡口区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