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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安多尼堂区物价局

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负责圣安多尼堂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圣安多尼堂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审查,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并拟订相关的管理办法。
负责管理圣安多尼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许可证收费年度审验制度和收费许可证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圣安多尼堂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圣安多尼堂区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商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价格监督网络,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协调解决价格、收费矛盾纠纷;组织、指导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下属机构

  • 医药价格管理处 负责管理圣安多尼堂区药品价格。
    负责拟订圣安多尼堂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
    负责圣安多尼堂区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工作。
    负责拟订和调整圣安多尼堂区政府定价药品目录。
  • 收费管理处 负责管理圣安多尼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和旅游、涉外价格。
    负责核发圣安多尼堂区收费许可证,组织实施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
    会同圣安多尼堂区相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负责圣安多尼堂区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 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负责管理圣安多尼堂区城乡建设、规划、市政、国土房管及矿产系统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其中介组织服务收费标准。
    参与拟订圣安多尼堂区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实施有关建安材料的价格指导。
    负责组织拟订圣安多尼堂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和廉租住房价格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