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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物价局

负责长沙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长沙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审查,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并拟订相关的管理办法。
负责长沙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价格预测预警;研究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变动对长沙价格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负责市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制度和管理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的监审及调查工作;负责长沙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及组织工作;负责长沙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房地产等的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工作。
拟定长沙的价格改革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起草长沙价格、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受理和组织、指导长沙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下属机构

  • 收费管理处 负责核发长沙收费许可证,组织实施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
    会同长沙相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负责管理长沙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和旅游、涉外价格。
    负责长沙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 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参与拟订长沙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实施有关建安材料的价格指导。
    负责组织拟订长沙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和廉租住房价格或租金。
    负责管理长沙城乡建设、规划、市政、国土房管及矿产系统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其中介组织服务收费标准。
  • 医药价格管理处 负责拟订长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
    负责组织实施长沙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拟订和调整长沙政府定价药品目录。
    负责长沙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