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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煤监局

检查指导广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广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广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广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负责广西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或参与广西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下属机构

  • 安全监察二处 监督检查广西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监督检查广西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监察广西国有重点以外的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负责广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 科技装备处 负责对广西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监察广西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危害的统计分析。
    组织、指导广西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建议。
    负责广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管理工作。
  • 人事培训处( 负责广西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
    负责广西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
    负责广西煤监局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于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承办广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