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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渔政局

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依法审核《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指导清远市渔政部门核发《捕捞许可证》;
负责清远市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负责清远市渔政局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下属机构

  • 渔政科 负责清远市渔政局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渔港审定及渔业船舶排污监督和水域环境监视;
    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依法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 市场加工科 指导协调水产品和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负责清远市渔政局组织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渔业产业化,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参与研究拟定渔业产业化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
    承办渔业涉外事务。
  • 办公室 负责清远市渔政局对外联系;
    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
    负责清远市渔政局机关文秘、保密、档案、信访、接待、督查催办、综合治理、环境安全、工会、计划生育、劳动、人事、老干、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