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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海关

监管吉林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这里所指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货物是指贸易性的,而物品则是非贸易性的,它们在进出境时是海关监管的对象。
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关税是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所征收的税,征税主体是吉林海关,征收关税是海关的基本职能之一。海关可以依法在进出口环节代征税款,以及依法收取费用。
查缉走私。这是吉林海关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海关非常重要的职能。走私是逃避海关监管,进行非法的进出境活动,偷逃关税,非法牟取暴利,扰乱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坚决打击走私活动,查处走私案件,缉拿走私犯罪人员,惩罚走私行为。
编制吉林海关统计表。这又称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由海关负责。

下属机构

  • 关税处 实施吉林取样送检职能管理。
    负责吉林关通关事务担保、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审核职能管理工作。
    关税处是税收征管的职能管理部门。
    实施吉林减免税职能管理,指导、监督、监控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按事权划分承担部分具体减免税审批业务。
  • 办公室 承办吉林海关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工作,组织协调公务接待工作。
    负责关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管理,承办吉林海关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吉林海关博物馆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是综合协调、督办、参谋服务的职能管理部门。
  • 法规处 承担总署《海关业务标准化规范》的日常维护、协审等工作。承担海关业务标准建设的相关工作。
    法规处是法制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职能管理,对涉嫌侵权货物提出通关风险布控的要求和建议。对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状况认定、案件调查处理意见和侵权货物的处置方式进行审核。协调指导吉林侵权货物的处置和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移交。
    负责起草相关吉林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关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清理、报备等管理工作。牵头办理吉林海关及地方立法的意见征集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制定的吉林海关政策性措施提出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