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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海事局

管理五指山市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办理港口对外开放的有关审批工作和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五指山市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负责五指山市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负责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统一管理五指山市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指导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工作。

下属机构

  • 通航管理处 负责五指山市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五指山市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负责船舶通航安全条件的核定;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五指山市辖区水上水下活动等通航管理类业务的审核和管理;负责航行警(通)告的发布和管理。
    归口管理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 财务会计处 负责管理五指山市海事局经济合同、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经济文件。
    负责五指山市海事局日常报账、会计核算工作;保管财务印鉴、现金和支票。
    归口管理五指山市海事局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工作。
    负责五指山市海事局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 船舶监督处(危防管理处) 负责五指山市辖区船员培训、教育、考试、评估及跟踪管理工作。
    参与五指山市辖区水上船舶污染事故的处置、调查处理相关工作;参与协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负责五指山市船舶登记证书、船舶安全证书文书的初审和复审,核准船舶名称。
    负责对船载危险品(集装箱)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诚信管理;协助开展五指山市从事危险货物、防污染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