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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海事局

负责开封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负责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有关管理工作;受部委托,承担开封港口建设费征收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负责开封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管理开封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办理港口对外开放的有关审批工作和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 船舶监督处(危防管理处) 负责开封航运公司DOC证书和船舶SMC证书申请材料的审查及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申请的上报工作;负责对航运公司的监督管理。
    负责防治船舶污染开封港区水域作业许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和船舶防污证书、文书核发。
    负责开封船舶登记证书和船员证书的空白证件管理;负责舶登记证书、船员证件、船舶污染文书制作。
    负责开封船舶登记证书、船舶安全证书文书的初审和复审,核准船舶名称。
  • 财务会计处 归口管理开封海事局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工作。
    负责开封海事局日常报账、会计核算工作;保管财务印鉴、现金和支票。
    负责管理开封海事局经济合同、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经济文件。
    负责组织、审核、编报预算、决算及各类财务会计报表,监督检查开封海事局内部经济运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 通航管理处 负责开封辖区水上水下活动等通航管理类业务的审核和管理;负责航行警(通)告的发布和管理。
    负责船舶通航安全条件的核定;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开封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开封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负责开封辖区通航秩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