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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海事局

负责松原市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负责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负责松原市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承担水上搜寻救助组织、协调和指导的有关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负责松原市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船舶监督处(危防管理处) 负责松原市航运公司DOC证书和船舶SMC证书申请材料的审查及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申请的上报工作;负责对航运公司的监督管理。
    负责松原市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核发;负责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的初审和复审。
    负责松原市海上加油站的资质审查,上报审批和监督管理。
    参与松原市辖区水上船舶污染事故的处置、调查处理相关工作;参与协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 办公室 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和内部安全管理等工作。
    归口管理松原市海事局各类印章的刻制,负责行政印章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松原市行政事务方面的制度、程序,组织起草局综合性文稿。
    负责松原市海事局目标考评、政务督查工作;督办局重要工作任务、会议决议事项。
  • 财务会计处 归口管理松原市海事局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松原市海事局海事非税收入和委托代征事项的日常征收工作;负责指导海事处和委托代征单位的规费征收工作。
    负责组织、审核、编报预算、决算及各类财务会计报表,监督检查松原市海事局内部经济运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负责松原市海事局日常报账、会计核算工作;保管财务印鉴、现金和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