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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制办

承担审查广西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重要涉外规章、部门联合规章的责任。负责从法律角度审查广西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负责承办广西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广西有关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负责及时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指导规章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下属机构

  • 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起草广西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有关的专题研究。
    承担国务院法制办交办或者委托广西的其他任务。下设:综合处、宪法和行政法处、经济法和民商法处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我国政府法制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广西政府法制、依法行政基础理论研究和政府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应用研究。
  • 信息中心 负责广西法制办内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负责广西法制办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的法规信息交换网络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负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门规章、广西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以及法规性文件的计算机存储、管理和处理,为本办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审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资料服务。
    负责对外法规信息的交流及有关的国际合作项目。
  • 政府法制协调司 承办协调广西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
    内设一处(综合)、二处(备案审查)、三处(法规汇编编纂)、四处(仲裁)。
    承办广西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研究涉及广西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起草配套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