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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制办

承担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广东有关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研究广东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负责及时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指导规章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下属机构

  • 政府法制协调司 研究广东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
    承办广东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指导广东规章清理工作。承办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的有关工作。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
    研究涉及广东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起草配套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 信息中心 负责国内外各类法律、法规、规章信息的加工处理,为广东法制办法规清理、编辑法规汇编、审定行政法规外文正式译本以及编纂行政法规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广东法制办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的法规信息交换网络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下设:综合处、系统设备处、应用开发处、资料处。
    负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门规章、广东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以及法规性文件的计算机存储、管理和处理,为本办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审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资料服务。
  • 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宪法、国家法、行政法等公法和民法、商法等私法的应用研究。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我国政府法制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国务院召开的有关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或者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全国性工作会议的材料起草。
    广东政府法制、依法行政基础理论研究和政府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的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