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黑龙江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水电管理局

开展大兴安岭水利水电基本建设项目有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参与指导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及非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建设。
承担大兴安岭具有控制性或跨流域等重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具体管理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水利建设市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

下属机构

  • 建设管理处 承办大兴安岭水利水电施工、监理、项目管理、造价等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进入大兴安岭水利建筑市场的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定额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计量工作。
    承担大兴安岭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办法等起草工作。组织实施大兴安岭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 水电处 组织实施大兴安岭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水电供电区域“两改一同价”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小水电设备检测和质量鉴定。
    承办大兴安岭水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水利水电统计工作。
    承担大兴安岭小水电行业管理日常工作。
  • 综合处 承办大兴安岭水电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调配和工作人员考核、专业技术评聘日常工作。
    承办大兴安岭水电管理局职工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水电管理局部规章制度建设。
    负责大兴安岭水电管理局会议组织、文秘、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保卫、信访、宣传、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