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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水利局

管理宜春河道及采砂;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滩涂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
承办宜春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宜春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监督宜春市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运行管理。

下属机构

  • 科技与水产处 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负责宜春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宜春渔船、渔机、网具监督管理。
    对宜春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宜春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水生动物防疫检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 水政水资源科 审查宜春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指导宜春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实施宜春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
    负责宜春水利法制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 工程管理科 组织编制宜春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及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
    负责宜春河道、水库岁修及险工治理计划编制上报、建设管理工作。
    指导宜春水库、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监管。
    负责宜春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