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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水利局

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大兴安岭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城市建成区供水水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大兴安岭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承办大兴安岭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实施大兴安岭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大兴安岭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下属机构

  • 科技与水产处 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大兴安岭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
    组织大兴安岭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水生动物防疫检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对大兴安岭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大兴安岭渔船、渔机、网具监督管理。
  • 办公室 组织起草大兴安岭水利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调研。
    组织大兴安岭水利局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分析工作,指导大兴安岭水利系统宣传工作。
    组织大兴安岭水利局政务信息化规划工作,指导水利网站建设。
    组织大兴安岭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
  • 工程管理科 组织编制大兴安岭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及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护工作。
    指导大兴安岭水库、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监管。
    负责大兴安岭河道、水库岁修及险工治理计划编制上报、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