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新疆

新疆水利厅

组织、指导新疆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大江、大河、河口和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级以上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新疆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新疆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新疆水资源公报。
负责新疆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新疆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省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计划处 编制、审查新疆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拟订新疆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负责新疆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
    负责新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
  •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负责新疆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指导新疆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
    组织制定新疆水利行业省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新疆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
  • 水资源处 指导新疆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
    按规定核准新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
    指导新疆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指导水务一体化工作。
    指导新疆水功能区划定、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