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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水产局

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工作情况,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草拟屯昌县水产局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提报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审查并协调组织实施。
及时向屯昌县水产局领导汇报请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做好屯昌县水产局上级领导或来客人的接待工作。

下属机构

  • 渔政处 承担屯昌县渔业行政案件复议诉讼和相关法律咨询工作。
    指导、监督屯昌县渔业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件、专项渔业捕捞证、省管水域滩涂养殖证的行政许可审批。
    负责贯彻国家和屯昌县有关渔业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修订地方性渔业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指导屯昌县涉水工程对渔业资源影响的环境评价和资源补偿工作。
  • 产业发展处 负责屯昌县水生动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屯昌县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研究提出屯昌县水产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屯昌县渔业生产、加工、流通和结构调整。
    承担屯昌县水产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归口管理省级水产行业学会、协会。
  • 质安办 负责屯昌县渔业苗种、饲料、鱼药、渔机具等生产资料和加工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认证和使用。参与渔资打假工作。
    负责贯彻国家和屯昌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屯昌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规划和建设,指导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