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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水产局

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工作情况,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协调焦作水产局各科站的工作并负责催办查办。
及时向焦作水产局领导汇报请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草拟焦作水产局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提报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审查并协调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渔政处 承担焦作渔业行政案件复议诉讼和相关法律咨询工作。
    负责焦作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协调焦作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渔资打假执法和内陆打击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等重大渔政执法行动。
    协调制定焦作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的征收。
  • 产业发展处 负责焦作水生动植物检疫工作。负责焦作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负责焦作水产大县、水产板块和精养鱼池改造等重大项目管理,会同计财处安排项目资金工作。
    归口管理省级水产行业学会、协会。
    研究提出焦作水产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焦作渔业生产、加工、流通和结构调整。
  • 质安办 负责焦作渔业苗种、饲料、鱼药、渔机具等生产资料和加工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认证和使用。参与渔资打假工作。
    负责制定焦作水产品质量安全年度检测方案,组织实施焦作水产品产地检测。
    负责焦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规划和建设,指导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工作。
    负责贯彻国家和焦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