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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革

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推动和组织呼和浩特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历史和章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调动呼和浩特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贡献力量,表扬先进,推广先进经验;
发展呼和浩特党员,收缴党费,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2] 机构设置
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及有关各项方针、政策,传达、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所布置的任务,教育和鼓励呼和浩特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协助本单位完成各项任务;

下属机构

  • 组织部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呼和浩特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并加强与基层党政领导的联系。
    遵照呼和浩特民革党章和民革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制订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呼和浩特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干部、后备干部、新党员的考核、培训、推荐工作。
  • 宣传部 结合形势,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呼和浩特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在党员中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呼和浩特委会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导会务活动和党员中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基层组织的先进经验。
    负责安排、部署呼和浩特委会及基层组织的学习计划、学习活动。
    制订呼和浩特民革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
  • 参政议政部 做好“两会”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征集、整理、汇编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提案、议案的办复、落实情况。
    认真履行呼和浩特参政议政职能,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有关的参政议政工作会议及战略研讨、科技考察、决策论证等活动,积极建言献策。
    组织编辑呼和浩特基层支部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围绕呼和浩特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确立民革市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反馈给上级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