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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台州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台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台州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议定台州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组织协调台州涉及民族因素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指导台州区、县级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下属机构

  • 宗教工作二处 指导天主教、基督教团体和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负责联系台州天主教、基督教人士及信众,并做好相关工作。
    协助台州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文物教堂的保护工作。
    培养和推荐台州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
    负责台州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天主教、基督教团体、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 政策法规处 承担台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台州宗教界开展反邪教教育和做好有关防范工作。
    负责台州区、县级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制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承办台州涉及民族宗教法制方面的其他事项。
  • 宗教工作一处 指导台州佛教、道教团体及其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联系佛教、道教人士及信众,并做好相关工作。培养和推荐佛教、道教教职人员。
    指导台州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事务进行管理。
    负责台州佛教、道教事务管理工作。
    指导台州佛教、道教做好寺观的规划建设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