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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民族宗教事务局

指导廊坊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负责组织、指导廊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议定廊坊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组织协调廊坊涉及民族因素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承办廊坊委、廊坊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廊坊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下属机构

  • 民族工作处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廊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
    组织拟定廊坊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
    协调处理廊坊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防范、制止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的渗透。
    协助廊坊有关部门做好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 政策法规处 承担廊坊宗教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
    负责廊坊区、县级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制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承担廊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承办廊坊涉及民族宗教法制方面的其他事项。
  • 宗教工作二处 指导廊坊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事务进行管理。
    培养和推荐廊坊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
    指导天主教、基督教团体和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负责联系廊坊天主教、基督教人士及信众,并做好相关工作。
    会同廊坊有关部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