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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民政局

指导优抚安顺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负责安顺全市街(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使用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
牵头协调安顺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安顺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负责安顺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
    承担安顺本级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负责安顺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安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 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会同安顺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产救助。
    负责安顺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承担安顺对口扶贫支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局系统三防工作和人防工程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安顺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安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安顺民政局系统的工、青、妇工作。
    负责安顺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
    承担安顺民政法制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