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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民政局

承担依法对保定社会团体(含地市级异地商会,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负责保定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负责保定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
负责推进保定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负责保定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负责保定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
    起草有关保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指导保定民政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 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负责组织、协调保定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负责保定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会同保定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产救助。
    组织拟订促进保定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 计划财务处 负责保定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承担保定本级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负责保定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
    承担保定民政统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