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民政厅
承办山西人民政府和民政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山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省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山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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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
承担山西社会福利企业、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拟订山西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
承担山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
组织和指导山西社会捐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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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处
指导山西各地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承办中央、山西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参与拟订山西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拟订山西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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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处
会同山西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
承办山西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
承办山西灾情核查和统一上报、发布工作。
组织山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