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区残疾人联合会
承担屯门区政府委托的任务,开展残疾人工作。
代表屯门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鼓励屯门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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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任务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屯门区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开展和促进屯门区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屯门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沟通政府、社会与屯门区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屯门区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屯门区残疾人。
团结、教育屯门区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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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主席团职责
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
选举主席、副主席;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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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就业部
协助屯门区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屯门区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
协助屯门区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促进屯门区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