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业局(厅)
负责四川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林业基金,监督四川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承办四川委、四川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指导四川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依法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组织、指导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和管理;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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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和林政处
管理、监督四川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
研究拟定四川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依法办理四川林地、林权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
承办四川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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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处
组织、指导四川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承担四川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指导四川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发展。
组织、指导四川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审定林业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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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处
按规定承担四川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四川湿地资源普查和湿地资源调查,建立湿地资源档案,发布湿地资源状况公报。
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四川的履约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四川湿地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