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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林业局

组织、指导宝山区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宝山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组织开展宝山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宝山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关工作。
研究拟定宝山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宝山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下属机构

  • 造林股 负责宝山区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论证和重点造林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宝山区国土绿化规划、技术、质量管理和验收监测。
    负责统筹安排宝山区造林计划、年度任务及营造林的检查验收。
    指导宝山区各类商品林、防护林、风景林培育。
    承担宝山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组织和指导宝山区森林资源管理,制定森林资源调查规划、标准、规程和制度。
    承担宝山区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负责宝山区林业基金征收的稽查工作。
    组织宝山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消长监测和统计。
  • 计划财务股 研究提出宝山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申报宝山区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
    管理宝山区林业资金,监督宝山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研究提出宝山区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