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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林业局

研究拟定虹口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虹口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组织、指导虹口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虹口区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负责陆生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虹口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组织开展虹口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虹口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股 管理虹口区林业资金,监督虹口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指导、征收管理虹口区林业基金,负责管理林业贷款资金,监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
    申报虹口区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
    承办虹口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社会保险工作。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组织虹口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消长监测和统计。
    监督虹口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
    指导虹口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虹口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承担虹口区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 政工股 拟定虹口区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虹口区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虹口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虹口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