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上海 静安区

静安区林业局

研究拟定静安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静安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静安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组织开展静安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静安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静安区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静安区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股 管理静安区林业资金,监督静安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申报静安区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
    研究提出静安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指导、征收管理静安区林业基金,负责管理林业贷款资金,监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组织静安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消长监测和统计。
    指导静安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静安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承担静安区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负责调查、调处静安区辖区内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案件,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 造林股 指导静安区各类商品林、防护林、风景林培育。
    负责统筹安排静安区造林计划、年度任务及营造林的检查验收。
    负责静安区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论证和重点造林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静安区国土绿化规划、技术、质量管理和验收监测。
    组织实施和监督静安区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