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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林业局

组织开展高雄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高雄市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高雄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高雄市林业基本建设。
组织、指导高雄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高雄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高雄市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下属机构

  • 资源林政法规股 承担高雄市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监督高雄市林木和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和加工。
    组织和指导高雄市森林资源管理,制定森林资源调查规划、标准、规程和制度。
    指导高雄市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高雄市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 造林股 负责统筹安排高雄市造林计划、年度任务及营造林的检查验收。
    负责高雄市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论证和重点造林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高雄市国土绿化规划、技术、质量管理和验收监测。
    承担高雄市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组织实施和监督高雄市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 政工股 承办指导高雄市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高雄市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负责高雄市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定高雄市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